【2026年版】リースバックの法的整理と実務判断
– 一般売却・任意売却との比較から見る適切な選択……

近年来,在日本生活并购买住宅的中国籍人士不断增加。许多人以永住者或长期居留者的身份在日本建立生活基础,并通过日本金融机构的住房贷款购买不动产,这种情况已经越来越常见。
然而,一旦拥有不动产,将来几乎不可避免会面临继承问题。尤其是对于在日中国人而言,由于日本与中国法律制度的差异,在继承人确认以及不动产继承登记方面,往往会比预想中更加复杂。
在实际业务中,经常会遇到如下咨询:
本文将根据相关法律及官方资料,对在日中国人继承问题的法律结构以及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进行说明。
在办理继承手续时,首先必须确认的是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
根据日本国际私法《法律适用通则法》第36条规定:
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本国法律。
也就是说,如果去世者为中国国籍,则继承人的范围以及法定继承份额原则上应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判断。
即使遗产中包含位于日本的不动产,继承关系本身原则上仍适用中国法律。
中国的继承制度由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
这一结构与日本民法并无太大差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与日本人的继承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继承关系的证明方式。
在日本人的继承手续中,可以通过取得从出生到死亡的连续户籍来证明亲属关系。
而中国并不存在像日本那样完整的连续户籍证明制度。虽然中国也有户口簿制度,但并不像日本户籍那样详细记录出生、婚姻等全部身份关系的时间顺序。
因此,在中国籍人士的继承中,通常需要分别取得多种资料来证明继承关系,例如:
通过这些资料的组合来确认继承关系。
如果需要在日本的法律手续中使用中国出具的公文书,必须对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认证。
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步骤:
1 在中国取得证明文件
2 办理公证
3 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
4 翻译为日文
中国已于2023年加入海牙公约(Apostille公约)。因此,只需对中国公文书办理附加证明书(Apostille),即可在日本使用。

在日中国人的继承案件中,对继承程序影响较大的一个因素,是居住在中国的父母。
根据中国法律,父母也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因此,即使被继承人有子女,继承人仍可能包括:
也就是说,在日本的不动产继承中,居住在中国的父母也可能成为继承人并参与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由于需要与中国亲属联系并取得相关文件,继承手续有时会耗费较长时间。
如果中国籍双方在日本结婚,日本政府会受理婚姻登记。
然而,中国籍人士在日本并不会建立类似日本人的户籍记录。因此,仅凭日本的婚姻登记,有时难以完全证明中国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特别是在继承手续中,需要确认:
因此,中国方面的婚姻登记状况有时会成为重要问题。
在中国,婚姻必须通过 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成立,并以 结婚证 作为证明。
如果仅在日本结婚而未在中国进行婚姻登记,则在继承手续中可能需要额外资料来证明婚姻关系。

在继承手续中,还必须确认是否存在其他继承人。
因此,需要调查被继承人是否存在:
由于中国并没有像日本那样能够统一确认婚姻历史的制度,通常需要通过以下资料进行确认:
通过多种资料进行综合判断。
当继承日本的不动产时,需要办理继承登记。
在继承登记中,需要向日本法务局提交证明以下事项的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
外国国籍本身并不会成为问题。
关键在于是否能够通过客观资料证明继承关系。
在日中国人的继承手续,由于制度差异,文件收集和手续办理往往需要较长时间。
因此,在取得不动产时就提前考虑未来继承问题非常重要。
具体的准备措施包括:
提前进行这些准备,可以大幅提高未来继承手续的顺利程度。
在日中国人的继承问题,由于日本与中国制度的差异,在继承人确认以及文件收集方面往往更加复杂。
主要要点包括:
但只要能够妥善收集相关资料并整理继承关系,即使是外国国籍,继承手续也完全可以顺利办理。
随着社会国际化的发展,外国人在日本拥有不动产的情况预计还将进一步增加。
理解两国制度差异,并提前做好准备,是避免未来继承纠纷最有效的方法。